公告本校105學年度博、碩士班甄試入學考試招生所別、考試科目、成績計算、報考資格、報名指定繳交資料等修正及異動事宜

發布日期 : 2015-12-21
公告事項:
一、依據本校104年度招生檢討會議決議、國境警察學系104年10月26日第104NP00088號奉准簽及行政警察學系104年10月27日第104AP00364號奉准簽辦理。
二、本校警察政策研究所博士班於旨揭考試將辦理甄試入學,甄試相關規定及資格如下:
(一)招生名額:警察行政組至多1名,警察法學組至多1名。
(二)特殊資格:現任警正1階以上或薦任第9職等以上或上校以上等相當職務且從事警政、法務、公共政策等相關工作之公務員年資累計滿15年以上。
(三)甄試方式及成績計算如下:
 1、筆試:30%,警察行政組考試科目為「警察政策」,警察法學組考試科目為「警察法學」。
 2、書面審查:35%。
 3、口試:35%。
(四)報名指定繳交資料如下:
 1、大專以上在學期間歷年成績單:7 份。
 2、年資證明:1 份。
 3、自傳及工作經驗報告:7 份。
 4、研究計畫書:7 份。
 5、有利審查之參考資料(如發表論文及著作):7 份。
三、旨揭考試犯罪防治研究所博士班犯罪防治組特殊資格,由原「現任警正2階以上或薦任第8職等以上或中校以上等相當職務且…」,修正為「現任警正1階以上或薦任第9職等以上或上校以上等相當職務且…」。
四、旨揭考試碩士班甄試入學部分,刑事警察研究所(偵查科學組、刑事司法組)、交通管理研究所、消防科學研究所、資訊管理研究所,105學年度暫停招生1年。
五、因本校國境警察學系碩士班自105學年度開始招生,旨揭考試外事警察研究所國境組自105學年度起停止招生。
六、旨揭考試國境警察學系碩士班105學年度僅招收專案名額,一般名額停招1年。
公告人員: 邢技正
聯絡電話: 4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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