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中央警察大學研究所博士暨碩士學位考試實施要點」第2點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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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16-05-25
一、「中央警察大學研究所博士暨碩士學位考試實施要點」第2點規定,業經本校於105年5月24日以校教字第1050004850號函修正發布,檢附發布校函、法規全文、第2點修正規定、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
二、「中央警察大學研究所博士暨碩士學位考試實施要點」第2點新增第6款、第7款規定自105學年度入學之博士班學生開始適用。
公告人員:
邢技正
聯絡電話:
4135
中央警察大學研究所博士暨碩士學位考試實施要點第2點修正發布校函.pdf
中央警察大學研究所博士暨碩士學位考試實施要點.pdf
中央警察大學研究所博士暨碩士學位考試實施要點第二點修正規定.pdf
中央警察大學研究所博士暨碩士學位考試實施要點第二點修正總說明.pdf
中央警察大學研究所博士暨碩士學位考試實施要點第二點修正規定對照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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