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06學年度碩士班入學考試法律學研究所考科修正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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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17-01-11
一、依據本校
106
年
1
月
5
日招生委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本校
106
學年度碩士班入學考試法律學研究所刪除「民法」考科。
公告人員:
邢技正
聯絡電話:
4135
法研所刪除民法考科.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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