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一、招生所別:
(一)博士班:犯罪防治研究所。
(二)碩士班:警察政策研究所、刑事警察研究所、犯罪防治研究所、鑑識科學研究所、資訊管理研究所、交通管理研究所、行政管理研究所、法律學研究所、外事警察研究所、國境警察學系碩士班、公共安全研究所、水上警察研究所。
二、網路報名時間:110年2月18日上午9時起至110年3月4日17時止。
三、繳費期間:110年2月18日至110年3月5日。
四、繳件方式:
(一)博士班:於110年3月18、19日,每日上午9時至12時、13時至16時,到本校現場辦理。
(二)碩士班:
- 現場繳件:於110年3月18、19日,每日上午9時至12時、13時至16時,到本校現場辦理。
- 通訊繳件:於110年2月18日至110年3月19日期間,將相關資料掛號郵寄至「333322桃園市龜山區大崗里樹人路56號中央警察大學招生委員會」(以郵戳為憑),信封上註明報考碩士班甄試入學考試。
五、甄試日期(初試):110年4月24日。
六、報考資格:
(一)博士班:
- 學歷資格:取得碩士學位或具有報考博士班之同等學力。
- 特殊資格(犯罪防治研究所):現任警正一階以上或薦任第九職等以上或上校以上等相當職務且從事法務、社會工作、心理、教育、醫學、警政、矯正及其他犯罪防治相關工作之公務員(軍職)年資累計滿15年以上。
- 符合簡章所訂其他有關之條件。
(二)碩士班:
- 學歷資格:取得學士學位或具有報考大學碩士班之同等學力。
- 特殊資格
(1)犯罪防治研究所:現任警正三階以上或薦任第七職等以上或少校以上等相當職務且從事法務、社會工作、心理、教育、醫學、警政、矯正及其他犯罪防治相關工作。
(2)犯罪防治研究所以外之研究所:現任警正三階以上或薦任第七職等以上或少校以上等相當職務。
- 符合簡章所訂其他有關之條件
七、報考資格、考試科目及招生名額等相關事宜,詳見
招生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