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 :
2026-09-10
一、依據本校115年研究所碩(博)士班教育計畫辦理。
二、按上開研究所碩(博)士班教育計畫,未曾接受中央警察大學養成教育之部分時間在職進修生,應補修本校必修科目及各研究所教育計畫所訂之課程。惟現為全國警察機關陞遷序列表第 9 序列或中央警察大學陞遷序列表第 5 序列之警正警察官職務以上人員(海巡或消防機關與前開序列官等官階相同之警正警察官職務以上人員)或職務列等相當之薦任公務人員職務以上人員或官階相當之軍職(上尉)以上人員,免補修警察學及警察法規。
三、本案核定免補修名冊如附檔。
四、補充說明:依據本校學雜費繳費須知規定略以,學分費用係依各所應修畢最低總學分數予以平均分配於各學期繳納。即補修學科課程並未收繳學分費,爰無辦理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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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坤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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