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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大學生暑假實習-體驗所學,奠定學以致用的基礎!

發布日期 : 2020-07-30
中央警察大學109年暑假學生實習期間自7月1日起至7月30日止,7月1日報到當天由各系指導老師帶領實習學生至實習機關報到,本次計有碩士班一般全時研究生、學士班二年制及四年制學生共計651名參加實習,前往與本校教育目標有關之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矯正及國安局等實務機關實習。

碩士班一般全時研究生11名,其中8名實施第2階段實習,項目為實習巡官或相當職務之勤(業)務;3名實施第1階段實習,項目為實習基層警察業務工作。學士班四年制三年級學生283名,修畢三年級課程,實施第2階段實習,乃實習巡官或相當職務之勤(業)務;學士班四年制二年級學生272名,修畢二年級課程,實施第1階段實習,乃實習基層、警消、海巡人員、移民、矯治人員等勤(業)務工作;學士班二年制學生85名,皆為現職警察、消防、海巡人員,分配於警察、消防、海巡等機關,實習巡官、分隊長等職務與見習處理業務,實習完畢後則返回原工作單位服務。

警大推動實習教育課程化,同系(組)同學以安排在相同單位實習為原則(二年制消防學系除外),並由各實習指導老師於實習期間,前往各系(組)實習單位訪視實習學生。實習學生依實習指導官勤務編排表時間,以同進退為原則,達到體驗職場真實狀況之目的,體驗所學,期使理論與實務結合,充實知能,奠定學以致用之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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