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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校99學年度博、碩士班甄試入學招生考試事宜

發布日期 : 2010-01-27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01月27 日
發文字號:校教字第0990000588號
主  旨:公告本校99學年度博、碩士班甄試入學招生考試事宜。
公告事項:
一、報名方式:
(一)博士班:於99年2月25、26日報名期間內,每日9時至12時、13時至16時,到本校現場辦理。
(二)碩士班:
  1、現場報名:於99年2月25、26日報名期間內,每日9時至12時、13時至16時,到本校現場辦理。
  2、通訊報名:於99年2月22至26日報名期間內(以郵戳為憑),將相關資料掛號郵寄至「33304桃園縣龜山鄉大崗村樹人路56號中央警察大學教務處」,信封上註明報考碩士班甄試。

二、招生所別:
(一)博士班:犯罪防治研究所。
(二)碩士班:警察政策研究所、刑事警察研究所、犯罪防治研究所、消防科學研究所、交通管理研究所、水上警察研究所、行政管理研究所、外事警察研究所、資訊管理研究所、公共安全研究所。

三、甄試日期:99年3月20日,如有必要則3月21日繼續辦理。

四、報考資格:
(一)博士班
  1、學歷資格:取得碩士學位或具有報考博士班之同等學力。
  2、特殊資格:現任警正2階以上或薦任第8職等以上或中校以上等相當職務且從事法務、社會工作、心理、教育、醫學、警政、矯正及其他犯罪防治相關工作之公務員年資累計滿15年以上。
  3、符合簡章所訂其他有關之條件。
(二)碩士班:
  1、學歷資格:取得學士學位或具有報考大學碩士班之同等學力。
  2、特殊資格
  (1)警察政策研究所、刑事警察研究所、消防科學研究所、交通管理研究所、水上警察研究所、行政管理研究所、外事警察研究所、資訊管理研究所、公共安全研究所:現任警正3階以上或薦任第7職等以上或少校以上等相當職務且任公務員年資累計滿10年以上。
  (2)犯罪防治研究所:現任警正3階以上或薦任第7職等以上或少校以上等相當職務且從事法務、社會工作、心理、教育、醫學、警政、矯正及其他犯罪防治相關工作之公務員年資累計滿10年以上。

五、招生簡章:請逕至本校網站招生訊息下載、列印(http://www.cpu.edu.tw)

六、招生名額、報考資格、考試科目等相關事宜,詳見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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