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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簡介

  教務處秉持本校「國家、正義、榮譽」的核心價值,追求「依法行政為民服務、維護治安保障人權、廉潔自持敬業樂群」的教務目標,與實踐「執法知識、執法倫理及執法技能」的教育內涵。期能創造出特有的校園倫理和警政學風,力求學以致用與符合警察實務機關需求,藉以培養具有宏觀視野、明辨事理與執中守正的警大人。

  教務處的工作任務在統籌及協調本校14個系所,確保落實教育行政事務,其具體措施與執掌如後:

一、辦理招生入學考試,廣納優質人才。

  每年辦理研究所博、碩士班入學考試與甄試,學士班四年制、學士班二年制技術系招生及警佐、消佐、海佐等班次考試。

二、制定系所教育計畫,推展教學課程。

  辦理課程開課、薦排師資、編排課表、教學評鑑等事項,實施跨系所及校際選課制度。

三、實施學生暑期實習,強化實務知能。

  本校學生於修畢第二、三學年課程後,利用暑假至警察實務機關實習。

四、獎勵教師學術論著,充實教學設備。

  鼓勵校內教材出版及研究創作風氣,辦理警學叢刊、執法新知論衡等學術期刊,提升專業教育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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